国家标准正式发布!要求储能电站、光伏、风电等均应具备一次调频能力

发布日期:2022-05-01 浏览次数:12369

 近日,国家标准《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体》(GB/T40595-2021)正式发布,明确要求储能电站、光伏、风电等均应具备一次调频能力。并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文件进一步细化对各类电源一次调频要求,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储能电站,一次调频死区设置在±0.03Hz~±0.05Hz,功率变化原则上不设置限制,必要时限制不小于20%额定有功功率,一次调频调差率在0.5%~3%,同时在充电或放电状态下均应具备一次调频能力。


  所谓一次调频功能,是并网运行发电机组在电网频率发生波动时及时自发参与电网稳定调解的功能。


  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增大及新能源渗透率逐年上升,新能源场站具备一次调频能力早已成为大势所趋。


  此前发布的行标《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DL/T1870-2018)明确要求,风电场、光伏发电站应具备一次调频功能,可通过保留有功备用或配置储能设备,并利用有功控制系统或加装独立装置来实现一次调频功能。


  国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38755-2019)中同样要求,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风电、光伏和储能均应具备一次调频功能。


  此外,至少有16省的电网公司也出台过相关文件要求新能源场站需具备一次调频能力,而没有单独出文件的省份也在“两个细则”中提出了相应要求。


  随着一次调频将成为新能源场站必备“技能”,为其加储能装置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这主要源于储能系统在响应时间等技术参数方面,优于传统火电机组,且系统短时频率特性与稳态频率有明显优势。 与此同时,储能系统在后续运行中亦可减少弃风,具备平滑输出能力,且无频率二次跌落风险。

 近日,国家标准《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体》(GB/T40595-2021)正式发布,明确要求储能电站、光伏、风电等均应具备一次调频能力。并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文件进一步细化对各类电源一次调频要求,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储能电站,一次调频死区设置在±0.03Hz~±0.05Hz,功率变化原则上不设置限制,必要时限制不小于20%额定有功功率,一次调频调差率在0.5%~3%,同时在充电或放电状态下均应具备一次调频能力。


  所谓一次调频功能,是并网运行发电机组在电网频率发生波动时及时自发参与电网稳定调解的功能。


  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增大及新能源渗透率逐年上升,新能源场站具备一次调频能力早已成为大势所趋。


  此前发布的行标《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DL/T1870-2018)明确要求,风电场、光伏发电站应具备一次调频功能,可通过保留有功备用或配置储能设备,并利用有功控制系统或加装独立装置来实现一次调频功能。


  国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38755-2019)中同样要求,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风电、光伏和储能均应具备一次调频功能。


  此外,至少有16省的电网公司也出台过相关文件要求新能源场站需具备一次调频能力,而没有单独出文件的省份也在“两个细则”中提出了相应要求。


  随着一次调频将成为新能源场站必备“技能”,为其加储能装置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这主要源于储能系统在响应时间等技术参数方面,优于传统火电机组,且系统短时频率特性与稳态频率有明显优势。 与此同时,储能系统在后续运行中亦可减少弃风,具备平滑输出能力,且无频率二次跌落风险。